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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06-08
摘要:近日,自然資源部發(fā)布了《廢止十八件規(guī)范性文件》的通知,廢止了與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讓改革要求不一致的2個規(guī)范性文件,進一步為海砂的合法開采掃清了障礙。 2019年,自然資源部印發(fā)《關于實施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
近日,自然資源部發(fā)布了《廢止十八件規(guī)范性文件》的通知,廢止了與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讓改革要求不一致的2個規(guī)范性文件,進一步為海砂的合法開采掃清了障礙。

2019年,自然資源部印發(fā)《關于實施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讓的通知》,通過委托的形式向部沿海省份下放海砂開采招拍掛權限,并對“兩權”出讓程序進行整合和優(yōu)化。為保障改革舉措落實到位,此次清理廢止了《關于加強海砂開采管理的通知》和《關于在海域頒發(fā)采礦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
據(jù)悉,我海砂開采需要同時取得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機構改革前分屬土、海洋兩個機構分別組織“招拍掛”出讓。但由于采礦權和使用權空間上完重合,“兩權”只能由同一個受讓人取得并行使,因此分別“招拍掛”存在不合理的重復程序。因此,自然資源部要求面實施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
此外,《通知》中還提出,通過委托的形式向部沿海省份下放海砂開采招拍掛權限,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納入一個招拍掛方案并實行“凈礦出讓”,成交后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競得人合并簽訂“兩權”出讓合同,并辦理采礦許可證和不動產(chǎn)登記,對“兩權”出讓程序進行整合和優(yōu)化。
隨著我沿海經(jīng)濟的快速發(fā)展,海砂不僅可以作為填海造地工程的主要填料,還可以在經(jīng)過氯離子淡化處理等相關工序后充當建筑用砂,市場需求量大。此次廢與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讓改革要求不一致的兩項舊規(guī),將為內(nèi)海砂的合法出讓掃清障礙,推動海砂在建筑用砂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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